抹茶国内注册商标涉及的核心类别及注意事项

投稿 2026-02-15 4:21 点击数: 4

抹茶作为近年来兼具健康属性与潮流特色的食品品类,其商标注册需覆盖核心商业场景,以全面保护品牌权益,根据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》,国内抹茶商标注册主要涉及以下类别,企业需结合自身业务范围针对性布局:

核心类别:第30类(咖啡、茶、抹茶)

第30类是抹茶商标注册的“必争之地”,直接关联抹茶的核心产品形态,具体包括:

  • 3002群组:茶类(如抹茶粉、抹茶茶叶),这是抹茶作为基础原料的核心类别;
  • 3004群组:含茶制品(如抹茶糕点、抹茶冰淇淋、抹茶巧克力);
  • 3005群组:谷物粉(如抹茶谷物早餐、抹茶代餐粉)。
    若企业从事抹茶原料生产、预包装食品(如罐装抹茶饮料、抹茶零食)等业务,第30类为注册基础,需优先申请。

关联类别:延伸商业场景的保护

除核心产品外,抹茶品牌常涉及餐饮、零售、加工等衍生业务,需覆盖以下关联类别:

  • 第29类:加工食品(如抹茶味豆腐、抹茶酱腌菜),若涉及抹茶调味品或深加工食品;
  • 第32类:啤酒饮料(如抹茶拿铁、抹茶气泡水),若企业生产抹茶饮品;
  • 第35类:广告销售(如门店招牌、线上电商平台的“抹茶”品牌推广),连锁餐饮或零售品牌需注册,防止他人搭便车;
  • 第43类:餐饮住宿(如抹茶主题餐厅、茶馆),若提供堂食或抹茶体验服务;
  • 第30类“方便食品”群组:抹茶味方便面、抹茶冲调饮品(如抹茶麦片),覆盖快消品场景。

注意事项:跨类别布局与近似查询

  1. 业务导向选择类别:初创企业可优先注册第30类、第35类(电商)和第43类(餐饮);成熟品牌需根据产品线扩展(如推出抹茶化妆品,可考虑第3类;抹茶周边文创,可考虑第16类)。
  2. 避免近似侵权:需提前在商标局官网查询“抹茶”及图形商标在目标类别的注册情况,避免与“抹茶绿”“Matcha”等近似商标冲突,尤其注意第30类已被抢注的常见词汇。
  3. 国际注册预留:若计划出海,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目标国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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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如日本、美国),抹茶作为传统茶品,部分国家对“茶”类商标有严格审查,需提前准备使用证据。

抹茶商标注册需以第30类为核心,结合业务辐射关联类别,同时做好近似查询与长期布局,才能构建完整的品牌保护壁垒,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,分阶段注册核心类别,再逐步补充延伸类别,降低注册成本的同时确保商标安全。